公考小叮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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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5年01月02日 23:32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 從2016年國考開始,國家公務員考試已經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以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參加。
為什么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而地方各省公務員考試的招考政策則并不統(tǒng)一。參照往年各省公務員考試政策,部分省份已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主要有:浙江、山東、北京、天津、河北、湖南、新疆、黑龍江、內蒙古、四川、重慶、云南、遼寧、廣東、廣西、青海、海南、吉林、河南等。但是,也有部分省份并未全面禁止在職公務員參加省考,但是對其錄用審批手續(xù)的辦理時間有專門要。
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不能報考了怎么辦?
在職公務員若想從一個城市調動到另一個城市工作,只能通過參加遴選考試這一條途徑,進行工作調動。
注意:江蘇在職公務員可以報考,2021年江蘇省考公告中明確規(guī)定:2018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xù)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
換句話來說,就是在職公務員滿3年后就可以報考江蘇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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